自從今年進入冬季以來,山西多地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和機動車限行通知,經常開車出行的朋友們注意啦,下面是山西省內多個城市的限行規定,一起來看看吧!
太原市
太原濱河東西路
一、調控路段
濱河東路(勝利橋東的南匝道至祥云橋東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濱河西路(勝利橋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橋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限行時間
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限行規定
周一:1,6 周二:2,7 周三:3,8 周四:4,9 周五5,0 周六:不限 周日:不限
★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太原三河一街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晉祠路至濱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晉祠路至濱河西路路段)
3、玉門河南沿岸(文興路至濱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晉祠路至濱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時段
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機動車號牌尾號為1、3、5、7、9的機動車在單日通行;
2、機動車號牌尾號為2、4、6、8、0的機動車在雙日通行;
注: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
3、大(中)型客車、新能源號牌車輛、出租車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工程搶險車輛除外。
運城市中心城區
運城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從市大氣辦獲悉,根據運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啟動運城市中心城區機動車限行的函》和《運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當日發出通告,決定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機動車限行措施時間為2021年11月25日0時至2021年12月31日24時期間每日7時至22時實施單雙號限行(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區域
為圣惠路(不含)以東,涑水街(不含)以南,安邑西路北段(不含)與機場大道東段(不含)相接、向東延伸至空港下穿立交與空港南區陶朱公街(不含)相接、與司馬溫公路(不含)相接合圍區域以西,濱湖大道(不含)及紅旗東街延長線(不含)鹽湖城崗延伸至環東路以北道路范圍內。
三、限行措施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通行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通行
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含非本市車輛和臨時號牌)。
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獲悉,自11月24日起,運城市受弱氣壓場控制,風力減小、濕度增大,擴散條件變差,將出現中度至重度污染過程,達到橙色預警水平。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減輕污染程度,經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批準,自11月24日12時在全市范圍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等級管控,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運城市稷山縣
關于在稷山縣中心城區
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持續改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保護公眾身體健康,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創造更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在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本次啟動機動車限行時間為2021年11月25日0時至2021年12月31日24時,每日7時至22時(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限行區域
豐喜路(不含)以東,鐵路沿線(含)以南,運稷路(不含)以西,稷南大街(不含)以北。
三、限行措施
(一)每日對機動車號牌尾號兩個號碼限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含非本縣車輛和臨時號牌)。
尾號1和6,周一限制通行
尾號2和7,周二限制通行
尾號3和8,周三限制通行
尾號4和9,周四限制通行
尾號5和0,周五限制通行
(二)對重型柴油貨車嚴禁進入限行范圍,實施引導繞行措施。
(三)在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別是對進入中心城區的建筑垃圾車、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大貨車、冒黑煙車和老舊車等重污染車輛實施嚴查嚴管。
(四)外省、市及其他各縣、市機動車輛進入稷山縣中心城區,一律執行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忻州原平市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布
關于重污染天氣限行的通告
根據忻州市生態文明建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關于發布忻府、定襄、原平3縣(市、區)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告》要求,根據《原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原平市定于2021年11月25日0時起(解除時間另行通知)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響應機制,現將有關限行規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車輛
所有重、中型貨車及散裝物料運輸車。
二、限行區域
東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處前進西街口(不包括108國道),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至文殊大街范圍內。
三、相關管理規定
對違反本通告在限行區域內行駛的車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第九十條之規定,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強行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處以罰款2000元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1年11月24日
晉中市
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市城區和榆次區綠色運輸示范區交通管制的通告
為有效應對空氣重污染,保護廣大市民健康,根據《晉中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關于做好晉中市11月下旬重污染天氣應對的通知》要求,決定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二級)預警,在市城區和榆次區綠色運輸示范區實行交通管制。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制時間:
2021年11月25日0時至11月28日24時。
二、管制區域:
1、晉中市市城區:鳴謙大街(含)以南、鳳棲大街(含)以北、錦東大道(含)以西、經西大道(不含)以東道路圍合區域內道路。
2、榆次區綠色示范運輸區:秋郭線到榆次區烏金山鎮高壁村、榆次區烏金山后溝村,沿旅游專線、中都北路、鳴謙大街、錦東大道到榆次豐潤澤園區;沿北橋線、源高線,到榆次區東趙鄉石羊坂村;沿源高線、石后線,到榆次區東趙鄉后溝村;沿東后線,經榆次區東趙鄉西窯村,穿榆次區東趙鄉康培苗木基地,沿順城東街、環城南路、源東線、豆東線、新開路,到榆次區北田鎮張胡村。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運行民生保障類車輛、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
1、“冒黑煙”車輛一律禁行;
2、市城區國四及國四以下中型、重型柴油貨運車輛及危化品運輸車輛全天24小時禁行(含已辦理《通行證》車輛);
3、市城區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國四及國四以下)全天24小時禁行(含已辦理《通行證》車輛);
4、綠色示范運輸區輕型、中型、重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車全天24小時禁行(含已辦理《通行證》車輛)。
四、在實行交通管制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特此通告。
晉中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4日
臨汾市
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區范圍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臨政通告〔2021〕14號
為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決定在市區范圍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制時間:
2021年10月18日0時至2021年12月31日24時(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管制區域:
市區規劃區155km2范圍,具體為東環國道108線(不含)以西;西環國道309線、省道232線(臨夏線)、省道329線(臨午線)重疊路段(不含)以東;北環國道309線(不含)以南;南環國道108線、南外環路(不含)以北。
三、管制規定
(一)交通管制期間,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按車牌尾號實行單日單號行駛(1、3、5、7、9)、雙日雙號行駛(2、4、6、8、0),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數字為準。
(二)外省、市及其他各縣(市)機動車進入限行區域的,按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三)以下機動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車,晉L號牌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學校校車,通勤大型載客車;
2.執行任務的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工程搶險車、軍車、運鈔車、醫療廢物轉運車、交通事故保險勘查車輛;
3.新鮮瓜果、蔬菜及鮮奶運輸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葬專用車輛,新能源汽車(指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綠色車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車輛)。(四)交通管制期間,市區公交車免費乘坐。
(五)管制期間,如有其他嚴于本通告限行管制要求,按其他管制要求執行。
四、法律責任交通管制期間,機動車駕駛人員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對違反道路限行交通管制的,公安機關將依法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和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臨汾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6日
臨汾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11月25日0時起
臨汾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預警區域:堯都區、侯馬市、霍州市、襄汾縣、洪洞縣、曲沃縣、古縣和臨汾經濟開發區。
從11月24日起,臨汾市受偏南氣流、靜穩天氣影響,氣象擴散條件轉差,將出現中度或以上級別污染過程。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同意,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自11月25日0時起,在沿汾河6縣(市、區)、古縣和臨汾經濟開發區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長治市潞城區
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對主城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潞城政通字〔2021〕4號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保護公眾身體健康,為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創造更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研究,決定對主城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時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二)限行區域
新華路以東、北華街以南、東華路以西、南華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范圍內。
(三)限行方式
號牌尾號為1、6的機動車,周一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2、7的機動車,周二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3、8的機動車,周三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4、9的機動車,周四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5、0的機動車,周五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二、重污染天氣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氣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實行機動車尾號單雙號限行措施,由長治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預警啟動時間和解除時間。
(一)限行時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二)限行區域
新華路以東、北華街以南、東華路以西、南華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范圍內。
(三)限行方式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提醒:自2021年11月20日起實施,2021年12月31日結束。
長治市潞州區
長治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潞州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長政通字〔2021〕5號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保護公眾身體健康,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更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潞州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時段: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二)限行區域:潞州區東環路以西、西二環路以東、北環街以南、南環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范圍內。
(三)限行方式:
號牌尾號為1、6的機動車,周一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2、7的機動車,周二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3、8的機動車,周三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4、9的機動車,周四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5、0的機動車,周五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二、重污染天氣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氣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實行機動車尾號單雙號限行措施,由長治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限行時間和結束時間。
(一)限行時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二)限行區域
潞州區東環路以西、西二環路以東、北環街以南、南環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區域范圍內。
(三)限行方式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提醒:自2021年11月5日起實施,2021年12月31日結束。
長治市襄垣縣
關于對縣城主城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保護公眾身體健康,為廣大人民群眾營造更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我縣主城區部分區域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時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二)限行區域
城北街以南(含)、長興路以東(含)、濱河東路以西(含)、朝陽街以北(含)區域范圍內。
(三)限行方式
號牌尾號為1、6的機動車,周一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2、7的機動車,周二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3、8的機動車,周三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4、9的機動車,周四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5、0的機動車,周五限制通行
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二、重污染天氣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氣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實行機動車尾號單雙號限行措施,由襄垣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限行時間和結束時間。
(一)限行時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二)限行區域
城北街以南(含)、長興路以東(含)、濱河東路以西(含)、朝陽街以北(含)區域范圍內。
(三)限行方式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上路行駛
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上路行駛
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后一位數字作為尾號。
提醒:自2021年11月22日起實施,2021年12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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