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是河北省的一個城市,這個城市名字感覺很厲害的樣子,小編是覺得這個城市的名字很炫酷,在秦皇島很早就實行了禁鞭政策,但是每年都會有一些略微的改動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小編就來跟大家說一下關于秦皇島禁鞭的事。

秦皇島哪些地方不讓放煙花爆竹
全市范圍內禁止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海港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撫寧區、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北戴河新區等城市區范圍內,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青龍、昌黎每年除夕、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十五7時至22時可以燃放,其他時間一律禁止燃放。
盧龍每年農歷臘月最后一日至次年農歷正月十六期間可以燃放,其他時間一律禁止燃放。
在可以燃放的時間內,不得在禁止的場所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省、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部門依法予以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此前,石家莊市制定印發《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明確在主城區和四組團區(縣)范圍內,全年禁止燃放、銷售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三級以上預警時,除主城區和四組團區(縣)外的其他縣(市)、區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各縣(市)、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嚴控方案,除主城區和四組團區(縣)外的其他縣(市)、區,要明確春節期間限放區域和允許燃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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