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港澳通行證還有一種其實就是探親證,其實聽名字就可以聽出來是有什么用的,下面小編還是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這樣的證件應該是怎么樣辦理,還有一些相關攻略大家也可以看看呢。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該居民及在該省暫住的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有直系親屬在香港、澳門定居的;
有直系親屬在香港、澳門就學的;
有直系親屬應聘在香港、澳門工作的;
60周歲(含)以上、16周歲(含)以下人員探望近親屬的;
近親屬在港澳患病,需出境照料的;
近親屬在港澳去世,需出境奔喪的;
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特殊的其它情形。
上述"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上述"近親屬"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申請手續
各省居民赴港澳地區探親,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在各省暫住的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赴港澳地區探親,向暫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須提交以下申請數據:填寫完整的《XX省/XX市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一份,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光學照片(規格48mmX33mm)二張。提交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其它戶籍證明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須交驗原件。持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赴港澳地區探親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免交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在港澳親屬的身份證明:
1、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者外國護照等國際旅行證件復印件。
2、被探望人是在香港就學或者接受培訓、應聘就業者及其隨行家屬,分別提交其載有學生類、培訓類、工作類和親屬類香港"進入許可"的中國護照或者往來港澳通行證、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復印件。
3、被探望人在澳門就學的,提交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或者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學習簽注復印件。
親屬關系證明(提交其中一種即可):
1、申請人檔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結婚證、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等能夠說明親屬關系的證明(提交結婚證、出生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4、探望香港或者澳門定居親屬的,3年之內再次申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的,可以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屬于出境登記備桉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
屬于赴港澳探病的,還須提交港澳近親屬病重的醫院證明。
屬于赴港澳奔喪的,還須提交香港、澳門有關機構出具在港澳親屬的死亡證明書。
收費標準
首次申請:
1、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
2、一次有效探親簽注每項20元。
3、三個月多次有效探親簽注每項100元。
再次申請:
1、一次有效探親簽注每項20元。
2、三個月多次有效探親簽注每項100元。
(以上收費標準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
*各地的申請程及收費可能有別,以上數據僅供參考,實際情況應參考當地的申請程序及收費。
辦理所需材料
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A4規格的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背景為澹藍色或白色)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夠說明親屬關系的證明或者結婚證、戶口簿、出生證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年內再次申請探望在港、澳的同一親屬不再提交親屬關系證明。
2、探望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親屬,須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就業及隨行家屬的,須提交被探望人的中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香港或澳門有關單位簽發的就學、就業"進入許可"以及相應簽注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4、探望持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和工作簽注在港澳地區工作的親屬,須提交被探望人《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期內工作簽注復印件。
5、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工作人員的內地親屬赴港澳地區探親,須提交外交部駐香港或者澳門特派員公署出具的邀請函。
6、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赴港澳地區探親,須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直系親屬探親申請表》。
7、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澳部隊干部的親屬赴港澳地區探親,須提交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澳部隊政治部的邀請函。

多久
簽證類型“T”,
探望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或多次簽注,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父母子女)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配偶)。探望兄弟姐妹,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港澳通行證探親證三個月多次與一年多次的區別只在于該多次往返港澳地區的準許一個是自簽發日起有效三個月,另一個可有效一年。
就每一次停留而言上二者相同,均是最多停留90天。假如均完全停留90天,在返回大陸后又仍需赴港澳地區,前者要申請新的簽注,而后者可以直接前往港澳,直到一年期滿時才需申請新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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