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在全球施虐,很多日常的簽證服務和工作都需要安排在線申請,特別是申請表在線填寫都需要注意不要出現信息的錯誤,確保你的信息精準無誤才行,下面給大家分享具體的簽證在線填寫和預約指南。

關于啟用簽證在線填表和在線預約系統的通知
為向簽證申請人提供更規范、優質的服務,根據外交部統一部署,中國駐迪拜總領館將于2020年8月1日開始啟用電子簽證在線填表和在線預約系統,具體安排如下:
一、自8月1日起,普通護照申請人(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證申請人)須登錄https://cova.cs.mfa.gov.cn網站在線填寫簽證申請表,完成在線填表后通過“前往預約”鏈接直接進入簽證預約界面。
或登錄https://avas.cs.mfa.gov.cn網站預約辦理時間。
申請人亦可通過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visaforchina.org完成在線填表和在線預約。
申請人完成在線填表和預約后,應打印出確認頁及申請表全表,并在確認頁上簽字,在預約時間將護照及其他申簽材料一并遞交至迪拜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
二、2020年8月1日至31日期間,申請人仍可使用舊版紙質申請表,提交舊版紙質申請表無需在線預約。2020年9月1日起,申請人必須在線填寫并打印電子表格,中國駐迪拜總領館和迪拜中國簽證申請中心將不再受理舊版紙質申請表。
三、持外交、公務護照人員無需預約,申請人僅需登錄https://cova.cs.mfa.gov.cn或https://www.visaforchina.org完成在線填表,打印出確認頁和申請表,持護照及其他申請材料直接到中國駐迪拜總領館辦理。
四、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證申請方式不變,暫無需在線填寫電子簽證申請表及預約辦理時間。疫情期間,港澳簽證政策請登錄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https://www.immd.gov.hk)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治安警察局(https://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官網查詢。
五、總領館再次提醒,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赴華簽證政策目前沒有調整,總領館僅受理赴華從事必要的經貿、科技等活動,以及出于緊急人道主義需要的簽證申請。

一、在線填寫《簽證申請表》須知
(一)為確保您能使用在線填表功能,我們建議您使用Windows Internet Explorer 6.0,7.0,8.0版瀏覽器,或Mozilla Firefox 3.6版以上的瀏覽器,或Safari 5.0版瀏覽器。
(二)請確保您的電腦已安裝Acrobat reader,以便預覽您填寫好的表格。
(三)填寫申請表時,請您不要使用瀏覽器中的前進或后退鍵,而要通過頁面下方的“前進”或“后退”鍵查看上一頁面或進入下一步。
(四)您可以隨時按頁面下方的“保存”鍵保存所填寫的內容,但這些內容只能保留不超過30天。
(五)請您正確填寫每一欄內容,如任何內容未填寫完全,您將不能進入到下一步。
(六)如您對表格中所列問題有疑問,可以通過點擊欄目旁邊的問號得到幫助信息。
(七)申請表一共10部分,填寫完成后請務必打印一份并簽字。申請簽證時,您需按簽證中心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請表。
(八)請在點擊“提交”鍵前務必確定所填信息完整正確,所有信息在提交后,將不能再更改。
(九)請注意在線填寫申請表并不表明您一定能獲得中國簽證。中國使領館將就您的簽證做出最終決定,有可能與您填寫申請不一致。
二、服務協議
免責聲明
簽證中心盡力確保本網站內容準確無誤,但不對網站內容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證。簽證中心有權在未預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網站內容及網站介紹的服務與價格。網站內容可能過期,但簽證中心不承諾對以上內容進行更新。
網站內容不受任何附加條件、承諾及其他任何條款約束下按所呈現內容提供。為此,簽證中心在法律許可的最大范圍內提供此網站,原則是:簽證中心免除所有訴訟、保證和條件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暗示的條件的其他條款的約束。這些法律暗示的條件可能對網站中除本免責聲明外其他內容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條 定義
1.1 “使館”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
1.2 “總領館”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總領事館。
1.3 “其他領事機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館、領事辦公室等機構。
1.4 “使領館”是指使館(或/和)總領館(或/和)其他領事機構。
1.5 “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是指按照符合使領館規定的工作流程,為客戶提供與中國簽證申請相關的各項服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中心”。
1.6 “客戶”是指向申請中心遞交中國簽證申請的申請人本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包括:個人、旅行社或其它代理機構。
1.7 “客戶資料”是指客戶提交給申請中心的,以便申請中心向其提供服務所需的紙質、電子介質或其他形式的材料、信息等。
1.8 “個人信息”是指客戶遞交申請資料中記載的有關個人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婚姻狀況、國籍、護照信息、聯系電話、個人疾病記錄、個人犯罪記錄、家庭住址、工作地點、家庭成員信息、視頻錄像、電話錄音、郵件記錄、指紋等生物信息等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
1.9 “網站”是指專門為客戶提供信息發布、在線填寫申請表、在線預約、簽證辦理狀態查詢等各類在線服務的、地址為www.visaforchina.org的互聯網網站。
1.10 “基本服務”是指申請中心提供給客戶的、與簽證申請直接相關的服務。
1.11 “延伸服務”是指申請中心為方便客戶而提供的基本服務以外的其它服務。
1.12 “簽證費”是指申請中心按照使領館規定的標準,代使領館向客戶收取的,應向使領館繳納的領事規費,包括但不限于簽證費、簽證加急費、簽證特急費等。
1.13 “申請服務費”是指申請中心向客戶提供基本服務而向其收取的費用,此費用不包括向客戶提供延伸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1.14 “取證單”是指申請中心受理客戶提交中國簽證申請的憑證,也作為客戶取回護照、簽證等證件的唯一憑證。
第二條 關于申請中心的基本服務范圍
2.1 接待客戶,按照使領館的要求整理各類簽證申請材料。
2.2 為客戶提供有關中間事務性服務,包括基本信息錄入、在申請中心和使領館之間傳遞護照、簽證和客戶資料等。
2.3 受使領館委托并按其要求代為采集指紋等生物信息、代收代繳簽證費,代使領館把護照與簽證發還給客戶。
2.4 通過網站、接待大廳咨詢臺、咨詢電話、傳真或電子信箱等,按照使領館的要求,及時發布和傳遞有關簽證政策信息。
2.5 申請中心在此特別聲明,有關簽證申請的審查、批準、拒簽及簽證制作等政府職能均屬于使領館的專屬職權,申請中心對此不向客戶負擔任何承諾、保證、解釋或者其它法律義務。
第三條 關于接受簽證申請服務須知
3.1 客戶已明知并在此確認,申請中心不參與中國簽證的審批程序,使領館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決定是否頒發簽證、頒發何種簽證及簽證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數;無論使領館是否批準客戶的簽證申請,客戶均須向申請中心交納申請服務費,此費用為不可退還之款項。
3.2 客戶可以通過網站或者咨詢電話向申請中心進行咨詢。客戶應當知悉,申請中心非官方機構,其對客戶提供的咨詢是依據對客戶問題的單方面理解以及所了解和掌握的有限信息而提供的免費咨詢,旨在為客戶申請簽證提供幫助,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理解為對客戶做出了任何承諾、保證或者負擔其他法律義務。
3.3 客戶應向申請中心提交簽證申請所需的客戶資料,并保證所有信息均真實可靠完整。客戶應當明知并同意,申請中心對客戶資料的受理并不意味著這些客戶資料已經充分,在任何情況下,使領館均有權要求客戶補充其認為必要的客戶資料或要求申請人本人到使領館面談。
3.4 客戶在取得申請中心出具的取證單時,應仔細檢查其所載明的內容,確保無誤。如發現有誤,客戶應及時告知申請中心,申請中心將盡快予以修改。
3.5 客戶在領取簽證時,應核對簽證所載內容,確保無誤。如發現有誤,客戶應及時告知申請中心,申請中心將盡力協助客戶修改或換發簽證。客戶已明知,如果因為客戶自身的原因導致簽證記載內容錯誤,則修改或換發簽證會發生新的費用。
3.6 為保證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申請中心安裝了網絡監控系統和電話錄音系統,客戶在申請中心的舉動以及與申請中心之間的電話內容均有可能會被記錄并保存下來。客戶在此明知并同意接受前述安排。
3.7 除非申請中心另有通知,否則客戶應當于簽證有效期屆滿前領取護照簽證;逾期未領取的申請中心不再承擔其保管義務;簽證有效期屆滿,或者,自使領館做出核發或者拒發簽證決定之日起365日后,申請中心有權將有關證件提交使領館,由使領館退還給護照簽發國政府主管部門。
第四條 關于個人信息的使用與保護
4.1 客戶在此同意并確認,無論其通過網絡、直接或者委托第三方遞交給申請中心的個人信息,均可以按照本條約定被采集、傳輸、存儲、處理和使用。
4.2 為了處理客戶的簽證申請,申請中心須通過客戶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相關的客戶個人信息進行采集并錄入系統。
4.3 申請中心會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申請材料(含護照、照片)、技術設備、網上填表系統、網上預約系統、監控系統等媒介采集客戶的個人信息。
4.4個人信息將通過申請中心的專有渠道提交給使領館并可能被傳輸至和存儲在客戶居住國以外的國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
4.5 個人信息,包括視頻錄像、電話錄音、電子信息等,可能被申請中心在有必要時(如因當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要求或內部服務監督需要等)提取使用。
4.6 客戶提供的紙質信息,將轉交至使領館保存。申請中心將采取物理或電子形式保存客戶信息,并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防止客戶信息泄露和未經授權的使用,確保正確使用所有信息。
4.7 客戶提供的生物信息,將以加密形式直接傳輸至使領館,申請中心不予留存。
4.8 申請中心將根據當地法律規定,采集、傳輸、存儲、處理和使用所有的客戶信息,目的是為了履行申請中心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申請中國簽證。
4.9 申請中心將采取各種合理措施保護客戶個人信息和證件的安全,但不承擔向使領館送辦、自使領館取回過程中因自然災害(天災)等不可抗力、意外、盜竊等導致的后果。
第五條 關于責任
5.1 如果客戶提交的護照是在申請中心保管過程中丟失或損毀的,申請中心將承擔申請人通過正常程序向本國護照管理部門申請補辦護照時所交納的相關合理費用,申請中心將在收到申請人提供的有關付款憑證時支付該費用,但本約定不代表申請中心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5.2 客戶應當根據出行計劃合理地安排提交簽證申請的時間,在任何情況下因客戶提交簽證申請的時間安排不合適,或者,使領館對簽證審批結果,導致客戶出行計劃受到任何影響的,申請中心均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5.3 如果客戶選擇以郵寄方式提交簽證申請,或者,要求申請中心以郵寄方式將使領館審批后的護照簽證返還,對于因郵寄延誤、投遞錯誤,或者非因申請中心原因導致的任何證件損壞或者遺失,申請中心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5.4 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除本協議中明確規定的條款和保證之外,申請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有關簽證申請服務的明示或暗示的條件和保證。當法律排斥這些除外責任時,并認為本條款中暗示某些條件或保證(以下簡稱“隱含條款”)時,申請中心對此類“隱含條款”的違反僅承擔有限責任,且有權在以下一項或多項中選擇承擔責任的方式:
(1)重新提供相關申請服務;或
(2)重新申請所產生的費用;或
(3)客戶向本國管理部門或機構支付的相關服務費用(需提供付款憑證)。
5.5 客戶承認并同意,申請中心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需對客戶或其他通過客戶所主張的間接、偶然、特定(或/和)連帶損失,或者,在機會、商業、商譽、停業方面的損失承擔責任,不論該損失是否與簽證申請服務有關,也不論是否是由于申請中心管理人員、職員、雇員或代表錯誤、遺漏或者失誤造成的。
5.6上述規定受申請中心所在地法律管轄,如出現與簽證申請服務相關的訴訟,應提交申請中心所在地法院進行管轄和審理。
第六條 其它條款
6.1 申請中心可能在不預先通知的前提下,修改、取消或收回一些或所有條款。如果不同意有關條款的變更,客戶可以拒絕申請中心提供的服務。
6.2 客戶同意并確認,其已閱讀、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